“這些肯定是你們自己印刷的!假的!”廣俊的大哥喊道。
如果這些是真的,這能量,比請個律師搜他們家還多!
還不止是人脈,這得花多少錢?
他們給超市打個夾縫裡的小廣告都舍不得的好嗎?
律師笑道:“你們可以試試。”
廣家人不敢試。
如果這玩意上報,他們家以後就再也不用在華人朋友圈裡混了。
幾乎社死。
人要臉樹要皮,能做到完全不要臉的人是很少的。
廣家作為有身份有地位的人,其實格外要面子。
“東西我們還!但是100萬太多了...”廣父要讨價還價。
律師打斷他的話:“100萬,沒得談,而且這隻是葉小姐的精神損失費,營養費,10萬,孩子的撫養費,按照廣先生的收入每月照扣,或者一次性付清,50萬,一共160萬。”
50萬的撫養費對有錢人家來說不多,都不一定夠上學的,再加上18年的生活費,律師覺得葉小姐真是仁慈。
像故事裡寫的一樣善良,好騙。
“還有,孩子作為廣俊先生的皿脈,葉小姐要求獲得廣俊先生身故後的遺産,如果您将來隻有一個孩子,那他将獲得您死後全部遺産,如果您将來有多個孩子,他将獲得最少50%的遺産。”
律師一口一個身故、死後、遺産。
把廣俊臉都聽綠了。
她這都開始想他死後的事情了?
這個女人,她真的看不懂了!
也許她真像母親說的,都是裝的!就圖他的錢!
現在終于圖窮匕見了!
“我不同意!”廣母說道。
如果外人知道這個遺囑,廣俊還怎麼結婚?哪個女人能接受這個條件?這等于把自己一半的家産讓給另一個女人!或者全部!
律師顯然知道他們在想什麼,說道:“這份協議可以保密,等廣俊先生身故之後再公布。”
“那也不行!”廣母道。
律師把報紙往他們面前一推,又從桌子底下拿出一沓雜志。
也是本地知名的不知名的各種雜志,翻翻看,果然都有廣俊和葉莉不得不說的小故事。
廣家人表現都很麻木,在權衡。
律師又拿出一沓财務報表。
“我發現貴公司的賬目有些問題,似乎和稅收對不上。”律師道。
廣父瞬間把報表奪到自己手裡。
“哪有的事?你這是污蔑!”仔細看,會發現廣父的手都有點哆嗦。
這裡的法律有點奇怪,小偷偷錢不一定被抓,但是如果偷來的錢不上稅,那可是觸犯天條了!
廣家人在稅收上,多少都會做些貓膩,不然交那麼多錢,好心疼啊。
特别是海外資産還得上稅!
他們是港城人,港城那邊也有房子有家産,這部分也得上稅!而且還不少。
我老家的房子憑什麼給你交稅?
他們覺得好冤大頭,就沒報。
但是這就是這麼規定的,如果這個被挖出來,輕則罰款重則坐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