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渣妹懷孕逼宮,我發瘋創飛全家》第一十五章 主動出擊
這一天雞飛狗跳的日子讓安嘉月精疲力盡,一回到出租屋她倒頭就睡。
第二天天大亮她都沒能醒過來,直到隔壁桑玖玲拿著電話來拍門她才醒了過來。
赤著腳打開門,安嘉月睡眼朦朧的看著對方打了個大大的哈欠。
“啊……什麽事兒啊?”
“你大姨電話,你媽也在。不過你媽又哭又罵的,不知道是不是出了什麽事兒?”
桑玖玲一手拿著手機伸得老遠,一手還捂著手機的話筒處。
做為安嘉月的好閨蜜兼大學同學,曾經跟著她回過老家。
對代春燕和代春琴都不陌生,甚至還挺熟悉。
電話剛一接通,她就聽出代春琴小聲的質問聲。
“快,電話給我。”
安嘉月瞬間清醒。
能讓她媽又哭又罵,這個時候,除了安宏遠不做第二人想。
她不會那麽蠢,現在就和他攤牌吧?
她的證據還沒有收集足夠呢。
“怎麽回事兒?你家出什麽事兒了?”
桑玖玲被安嘉月搶手機的速度嚇著了,她跟著她進了臥室焦急的聽著她和大姨打電話。
“大姨,怎麽了?安宏遠去酒店了?我媽是不是瘋了?”
安嘉月沒有回答桑玖玲的問題,對著電話那一端的大姨控訴媽媽。
“嘉月,你媽受傷了,想讓你爸回家照顧她一段時間很正常。他做為丈夫,他有責任有義務照顧家庭,妻子。”
代春燕看似在和安嘉月報平安,實則是告訴她,她的計劃沒有洩露。
這一點,讓安嘉月松了口氣。
“你媽蠢,但她娘家人不蠢。誰想欺負你們娘兒倆,都不行。”
代春燕一語雙關,即是罵一旁的安宏遠,也是在安安嘉月的心。
“你放心吧,家裡的事兒有我在,出不了事兒。你姨父到了,我們馬上就回去了。小程那裡的事兒,你給我一點時間,我會盡管安排好的。”
代春燕最後直接給了安嘉月保證,她會搞定代春琴,盡早和程盈簽訂離婚代理合同。
昨晚她已經拿著程盈給她的儲存卡,找了個信得過的朋友拷貝出來了。
別說安嘉月生氣,就是她看了那些視頻也想讓代春琴立馬離婚。
安宏遠太不是人了,出軌還有了兩個那麽大的私生子。
那說明他心裡,根本沒有代春琴和安嘉月這母女倆。
“大姨,你覺得我媽能聽我們的嗎?要實在不聽,我下周回去找人打安宏遠一頓怎麽樣?”
因為顧忌代春琴的情緒,安嘉月一直很克制。
如果克制不能達到她的目標,她不介意來點狠的。
不管是對她自己還是對安宏遠,隻要能讓代春琴清醒,她在所不惜。
“你別亂來,我會處理好的。”
代春燕生怕安嘉月做出什麽過激的行為,一個掌握不好分寸變成刑事案那就糟了。
“嘉月,相信大姨,相信你媽。我們都是過了半輩子的人了,不需要你們小年輕強出頭。”
代春燕再三叮囑讓安嘉月按兵不動,得到她的同意她才掛了電話。
但安嘉月真的放棄了嗎?沒有。
真到了要和安宏遠圖窮匕見的時候,她絕不會手軟。
現在的妥協,隻是因為她還對代春燕寄予希望。
掛完電話,安嘉月再沒了睡意。
她坐在床邊,想了想,不能坐以待斃,決定主動出擊。
“玖玲,你的手機能借我用幾天不?”
想通了,安嘉月開始為取證做準備。
頭一條,手機做為聯絡的工具很重要。
可她手頭沒幾個錢,暫時還買不起手機,隻能借用。
“當然可以,隻是嘉月,你沒事兒吧?”
桑玖玲擔心的看著她,總覺得這兩天的安嘉月變得有些陰沉。
“有事兒,安宏遠出軌了。我正想辦法搜集證據,讓他和我媽離婚。”
安嘉月沒有隱瞞,也不想隱瞞。
“什麽?叔叔他怎麽能這樣?那……你很難過吧?別傷心了,父母的事兒做子女的也沒辦法管。可不管怎麽變,他們都是你的爸爸媽媽。”
桑玖玲一把抱住安嘉月安慰,卻不知安嘉月根本不把安宏遠當回事兒。
從她重生回來,她一次沒叫過爸就可以看出來,她早當安宏遠是陌生人了。
“我早不傷心了,安宏遠以後就是死我都不會流一滴淚。”
她上輩子苦難的開始就是安宏遠,他出軌找小三害死了她媽不算。
養個私生女,也不是好東西。
上輩子的仇她已報了,但若這輩子安欣還不知死活來找她麻煩她不介意再讓她死一回。
“嘉月,你……算了,你想開點吧。有什麽我能幫忙的盡管說,找書苑 www.zhaoshuyuan.com 我一定會幫你的。手機你拿去用就是了,想用多久用多久。”
“嗯,那現在就給我吧,我要出門。”
安嘉月一分鍾都不想浪費,拿上桑玖玲的手機背上背包就出了門。
一出門,安嘉月就給程盈打了個電話。
“程盈,能幫我查查安宏遠和小三的兩個孩子在哪裡上學嗎?”
上輩子知道安欣和安慰兩個小崽子的時間太晚了,她根本沒注意這兩人在那裡上的學。
現在想製造點矛盾都找不到門路,隻能寄希望於程盈了。
“你想幹嘛?安嘉月,犯法的事兒不能做。”
程盈第一反應就不太好,總覺得安嘉月有些偏激。
“放心,他們還不至於讓我放棄大好人生。我隻是想另辟蹊徑,我媽不想離,我就讓她不得不離。小三本就想上位,我隻是推她一把而已。”
孩子是最純潔也是最惡劣的一群人。
他們有時做的事,說的話能暖人心,但也有能讓人入地獄。
私生子女這樣勁爆的話題,不僅大人喜歡說,孩子們更是不會放過。
隻要找到適當的傳話人,想製造點衝突不難。
當然,安嘉月所謂的衝突絕不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兒,她要麻不做,要做就做個大的。
最好是大到要出警的地步最合適。
隻要有了出警,做為未成年人,必定要請家長。
這樣一來,萬芳一定會六神無主,安宏遠想躲都躲不了了。
而他出面,必然留下記錄。
這樣的證據,才是真正的鐵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