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9章
【原配不是孟建軍的孩子?劇情中提過嗎?】
【這個劇情都歪到什麼程度了。】
【那晚晚是誰的孩子?孟建軍知道嗎?好慘啊,媽沒了,現在爸也不親爸。】
【不是親爸更好吧,這樣就能徹底和孟建軍撇清關系了。】
孟晚怔怔地站在原地,聽着佟老娘的那些話,一時間不知該說什麼。
她竟然不是孟建軍的女兒?
孟晚忍不住看向孟建軍,他沒有反駁,看着應該是早就知道。
亦或者,從入贅葉家開始就知道。
有些吃驚,也有怅然,唯獨沒有傷心。
父親這個角色在她生命中本就無足輕重,有沒有都一樣。
段小潔握着她的手,擔憂地看着她。
“你沒事吧?”
孟晚微微一笑,“沒事。天色已晚,大家都回去吧,别在外面逗留了。”
見她不像是強顔歡笑,段小潔心裡才放心了幾分。
“要我送你回家嗎?”
孟晚失笑,“我比你還年長幾歲,你在我眼裡還是個孩子呢,怎麼好讓你送我。”
段小潔覺得自己被她小看了,嘟囔:“我才不是孩子呢。”
“好了,快回家吧,今天多謝同學們,改日我請你們吃飯。”
段小潔擺擺手,“小事,那你路上注意安全。”
孟晚和他們打過招呼,也沒有直接回家,而是在外面閑逛了一會兒。
她還沒把自己身世這個問題消化完,心裡平添幾分愁緒。
沿路走到了亭山公園,她在這邊坐了一會兒。
她心裡有事的時候就喜歡來公園發呆。
剛坐下不久,便捕捉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。
現在日落黃昏,天色漸晚,公園這邊人少,都回家吃飯去了。
孟晚坐在長椅上,又穿着黑色衣服,不仔細看還真察覺不到她。
而不遠處的兩個人,其中一人是江珊,摟着她上手的男人,孟晚覺得有些眼熟。
但想了一會兒,卻實在想不起自己在哪裡見過。
江珊從一開始掙紮,後來被男人哄住,手上的幅度小了,由着他親嘴。
這個男人,年紀怎麼都得有四五十了。
江珊和這樣一個老男人混在一起,江行恺知道嗎?
孟晚故意咳嗽兩聲,站了起來。
“江珊!”
聽到自己名字的江珊,慌慌張張推開了陶向陽,站起來四處張望。
等目光觸及到孟晚,臉色大駭。
陶向陽年長她幾十歲,自然不慌,反而摟住她的肩膀安慰。
“怕什麼。”
江珊咬着唇往他身後躲,“她是我大哥的老婆!”
陶向陽看向孟晚,光線昏暗,勉強能看清對面是一個豐腴的女人。
“既然如此,那我們就回去吧。”
孟晚沒再多管閑事,說到底她現在和江珊沒關系,沒有立場管她的事。
她轉頭走出公園,覺得這件事應該和江行恺說一聲。
剛回到樓下,便見江行恺大步走來,步伐急促。
“你跑哪兒去了!”他怒喝一聲。
孟晚心裡還裝着江珊的事,剛張口,便被他吓了一跳。
看着她迷茫的神色,江行恺一顆心落到了實處。
“我聽說孟建軍去找你了。”
還聽說了孟晚不是孟建軍親生女兒這件事。
擔心她難受,連忙跑過來。
結果孟晚不在家,他滿心焦急,在附近轉了兩圈,都沒看到她的身影,差點想去派出所報警。
“我去公園坐了一會兒,孟建軍是來找我了,但他的事影響不了我。倒是你妹妹江珊……”
“江珊怎麼了?”
孟晚說道:“我看見她和一個男人抱在一起,那個男人起碼得有四五十歲了。我覺得他有些眼熟,但又想不起他是誰。”
這種明明見過,卻又想不起來的感覺實在難受。
江行恺暫時把這件事壓在心底,拉着她進屋。
“你吃東西沒有?”
孟晚搖搖頭,她想事情呢。
江行恺不滿地看了她一眼,“請個保姆吧?”
至少每天回到家有飯吃。
孟晚道:“我這裡住不下。”
今天周五,孟雲一般回家住。
等到了周末晚上,她就會過來。
總共就兩間房,保姆來了也住不下。
等參加玩高考,孟雲要上大學了,自然就會搬出去,到時候請保姆也來得及。
江行恺打開冰箱看了一眼,裡面添了一些菜,還有肉。
“我給你做個飯?”
孟晚本身不怎麼擅長廚藝,隻有偶爾會下廚。
聽到他說做飯,有些吃驚。
“你會嗎?”
江行恺拿了一把蒜苗,兩個番茄,五花肉和兩個雞蛋。
“等着吧。”
孟晚看着他像模像樣,忍不住走到廚房門口看着。
“你真會呀?”
“我之前在深市混的那些年,都是自己做飯。”
後來生意做大,實在沒空下廚,基本都在外面解決。
孟晚就坐在廚房門口,看着他在裡面忙前忙後。
這個畫面很陌生。
孟晚突然覺得,自己過去喜歡的江行恺,自以為的一往情深,其實非常片面。
她和江行恺真正相處的時間不長,對他更是了解甚少。
少女時期的春心萌動,多膚淺呀。
“當年去深市之後,你在那邊幹什麼呢?”
那時候的江行恺,才是真正的一窮二白。
隻身前往特區,背井離鄉,怕是過得很艱難。
江行恺手上動作不停,聽到她的問題,想了一下。
“一開始到那邊,才發現做生意沒我想的那麼簡單。我一個外地人,沒有關系寸步難行。就連邊防證都沒辦,偷溜進了特區,被人抓到打了一頓,關了幾天才放出來。”
孟晚一怔,腦海中突然浮現二十出頭的桀骜少年模樣。
他再怎麼會打架,一個外地人,也沒辦法和當地人叫闆。
“跟我一起關進去的,有個男人叫金哥,在羊城有些小勢力,雇我出去後給他當打手。在他身邊幹了幾個月,摸清了那邊的情況,我才自己出來幹。”
給金哥當打手的那段時間,也是認識于萬川的時候。
說句不誇張的話,他和于萬川真的是過命的交情。
“那時候就開始建房子了嗎?”
江行恺笑了聲,語氣輕松:“建房子需要很大的本錢,我幹過很多事,去碼頭搬貨,去工地扛水泥,能賺錢的都幹過。”
但這些都不賺錢,後來他跑去給人開貨車。
一開始是單純給人送貨,後來發現帶貨能賺錢,便自己想辦法租了一輛貨車,自己拿貨賣,還幫忙送。
送貨也不是一件輕松的事,經常能在荒郊野外遇到搶劫的,他還被人砍過好幾次。
江行恺拉起衣服,給她看背上的疤。
這一道疤,幾乎貫穿了整個背部。
他現在是學會了,逞什麼強,該示弱的時候就得示弱,在老婆面前裝可憐又不是什麼丢人的事。
真正賺到第一筆起始資金,是通過金哥的關系,拿到了一批走私截獲的電視機。
拿下這批貨需要的本錢很大,但有金哥作保,讓他直接把貨拉走了。
這批貨倒賣出去,說是一夜暴富也不為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