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間群鳥被車馬驚飛,一團接一團,迅速四散分開。
這條路鮮少有人走,即便有,也多為北上運送貢品的嶺南人。
此間鳥獸還未适應同人共處,極易受驚吓。
淩央出神地觀察窗外一切景緻。
從前隻模模糊糊地知曉大晉坐擁八千裡泱泱河山,八千裡究竟是什麼數目,他并沒有實切的感受。
如今一寸一寸走過,方知從前在長安時所見所聞,不過是坐井觀天。
此生若是能有機會再北上一回就好了,他一定要走到比長安更遠、更遼闊的北方,去看看大漠孤煙、天山祁連,這樣,倒也沒枉來這人間。
隻是他這一生到底辜負那個女郎太多。
吹了些風,淩央幹咳幾聲,迅速合上窗,腦海裡漸漸浮現出霍晚绛的臉龐來。
他已經離開長沙七日,把她丢在遙遠的異鄉七日,不知道她現在如何,是否安好。
這七日以來,他根本抑制不住自己去想她。
甚至連做夢,都是和她從前的點點滴滴,最後總會繞到他們二人徹底分别那天——
他何嘗不知他說的每一個字都是在她心窩上捅刀子?
霍晚绛,你不必原諒我,我這樣的人本就不值得。
幸好,在分别前,他把想做的事全都做了。
如果她能反應過來,如果她能猜個明白。
她應該會知道,那日秋雨不歇,他在雨中輕輕哼唱起歌謠時,其實已經在同她道别。
他知道,他一直都知道的。
她十四歲生辰那夜,悄悄放在渭水的許願河燈上,用娟秀的篆體小字寫下過一段心願。
當時他正與姬長生在城外夜巡,河燈被水流撲滅,一路攜卷到岸邊,剛好就停到了他和姬長生腳下。
姬長生當時撿起河燈,打趣道:“喲,這是哪家女郎放的河燈?”
說罷,他抽出河燈裡的絹帛,借着清輝月光,大聲念起來:
“若有一日,太子哥哥願唱歌給我聽就好了。聽素持說,他唱歌很好聽,可惜他從未對我唱過。”
絹帛上的字被姬長生公然念出來,引得淩央不滿,嘴硬訓斥他:“長生,你怎可偷看女兒家的河燈?”
姬長生笑呵呵道:“沒想到這麼湊巧,就看了未來太子妃的少女心事,臣知罪。話說回來,太子當真沒給你這小媳婦兒唱過歌?”
淩央氣得勒馬掉頭:“無可奉告。”
他确實沒給霍晚绛唱過歌。
他會的歌謠都是幼時從衛後那裡學的,兩個姐姐想學,衛後就親口教她們,他躲在椒房殿暗處也偷偷學了去。
若是讓人知道他堂堂太子唱的都是些兒女情長的歌謠,豈不贻笑大方?
所以,他隻唱給過霍素持,隻唱給自己認定的心上人。
至于霍晚绛,誰管她聽不聽得着?反正等她及笄,把她娶回東宮,她不過是個擺設。
直到淩央不是太子,這樁早已被他抛之腦後的往事終于被想起來。
他是個什麼也不能為霍晚绛做的廢人,甚至連寫下那封該死的休書時,他的手已經無力到寫不出一個像樣的字。
那是他此生寫過最醜的字,歪歪扭扭,筆觸顫抖。
他唯一能再為她做的,就是了卻她十四歲這樁心願,再自以為是地給她安排一個最好的結局,僅此而已了。